对于秦烽的提问,余鸿江自信道:“这是我见过最漂亮也最有才华的女孩,如果全力包装,我相信丝毫不比青云楼的头牌花魁差。”
评价这么高?秦烽笑道:“那她都会些什么?”
余鸿江说道:“琴棋书画都精通,特别是她的嗓音更是一绝,她的歌声听过之后,绝对能让人难以忘怀。”
还是个歌唱家呢。秦烽哦了一声:“那让她出来唱个曲子让我也来听听吧,看是不是真如你说的那么厉害。”
其实听惯了现代的摇滚乐流行曲,秦烽对这个时代那些浅弹轻唱的古风曲子并不感觉兴趣。与其说是他想听曲子,倒不如说他更想看看这个女孩到底漂不漂亮。
无论哪个时代,美女总比才女更有吸引力。如果既是美女又是才女,要把她捧红,就更容易了。
男人大多都是视觉动物。经常有人说不在乎外貌,只在乎内在。容貌的美丑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内心。
秦烽一直认为,这句话极其虚伪和可笑!没有美丽的外表,谁还会愿意观察你善良与丑陋的内心?
虽然这世上总会有些例外,但至少,来青楼找乐子的男人一般都没有这么高尚的情操!
单纯一个才女,最多只能吸引到一些沽名钓誉的穷书生,油水不多,包装价值不大。
如果在美女的基础上再加上才女这个特点,秦烽觉得自己随便出个点子包装一下,让她惊动整个洛京城也不是问题。
余鸿江点了点头,摆摆手,便让一名服侍的小厮去把人请过来。
小厮离开片刻,便又回来了。其身后,两名丫环便搀扶着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孩缓缓走进。
看见这女孩,秦烽明显一愣。这女孩太美了,跟当初自己在自家后院看到的那小萝莉完全有得一拼。
而且相对于后者,她显得更加成熟。
女孩约莫十七八岁的年纪,比秦烽略大,白晳的皮肤晶莹剔透,身材高挑,五官完美,全找不到半点瑕疵。
人一旦完美到某种程度,就很难找到词来形容了。反正秦烽觉得很漂亮,非常漂亮,看起来很养眼很舒心。
他相当满意!
不过,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这女孩看起来瘦弱了一些,穿的白色衣服略显宽大。而从其脸色来看,她似乎身患劣疾一般,脸色白得有些不自然。
她的身上散着一种病态美,看起来楚楚可怜,让人心痛怜惜。
“红玉见过小公爷。”女孩在丫环的搀扶下来到秦烽面前,轻轻行了一个万褔。
原来她叫红玉啊,秦烽点头,摆手道:“不用多礼,叫我少爷就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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