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柳之母死,相者由左。世柳死,其徒由右相。由右相,世柳之徒为之也。
馑侥乘馈保加谑浚嘣唬骸拔嶙又馑侥乘馈薄4蠓虼斡诠菀灾丈ィ苛范椤J看斡诠荩蠓蚓勇烤盂咽摇4蠓蛭涓改感值苤次蠓蛘咧ィ缡糠J课涓改感值苤蠓蛘咧ィ缡糠4蠓蛑首樱蠓蛑4蠓蛑游蠓颍蛭涓改阜蠓蚍黄湮唬胛次蠓蛘叱荨J恐游蠓颍蚱涓改父ツ苤饕玻蛊渥又髦N拮樱蛭煤蟆?
凡丧服未毕,有吊者,则为位而哭拜踊。大夫之哭大夫,弁绖;大夫与殡,亦弁绖。大夫有私丧之葛,则于其兄弟之轻丧,则弁绖。
始卒,主人啼,兄弟哭,妇人哭踊。既正尸,子坐于东方,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,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;夫人坐于西方,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,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。大夫之丧,主人坐于东方,主妇坐于西方,其有命夫命妇则坐,无则皆立。士之丧,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东方,主妇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。凡哭尸于室者,主人二手承衾而哭。
违大夫之诸侯,不反服。丧冠条属,以别吉凶。三年之练冠,亦条属,右缝。小功以下左。缌冠缲缨。大功以上散带。朝服十五升,去其半而缌;加灰,锡也。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