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俗迷信之者·然如放生一事,如禽如兽,固可放生,即一虫一鱼,一零一木,亦莫不可放生。
然此事已成定例,又无桥不联也。
河水不厂,遇桥则更狭,每西舟下桥畔相遇,则一舟择此边之广阔处小泊,以待彼舟之过。
每当日午风清,绿莽深处,辄泛出瓜皮小艇,尾逐客舟询之·则卖鱼者。
此事大抵出之于好出风头之妇女·与庙中僧约,指定山上之某某数株·为放生之竹,僧乃灾刀炙字于上,文日某月日某某太太或某小姐放生,自此以后,竹即不得砍伐,听其老死,竹所临地,必在路旁,放生之竹,路人悉得见之,放生之人,意亦在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