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事大抵出之于好出风头之妇女·与庙中僧约,指定山上之某某数株·为放生之竹,僧乃灾刀炙字于上,文日某月日某某太太或某小姐放生,自此以后,竹即不得砍伐,听其老死,竹所临地,必在路旁,放生之竹,路人悉得见之,放生之人,意亦在是也。
尝于漠漠春阴之日、约友登楼·临风品茗。
《原最一九二九年六月十八日《世界日报》)灵隐寺严之飞峰·名震宇宙,实则不基奇,其实才如北海中之琼岛耳。
然此事已成定例,又无桥不联也。
竹内有小鸟,翠羽血红啄,若鹦鹉具体而微。
恍如入阵者车过函谷诸险,必驻马让人也。